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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录
- 1994年10月21~23日  国务院在大连开发区召开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研讨会。
- 1994年10月21~24日  第三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健全的立法、司法来保证。
- 1994年10月21~27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1994年10月27日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外资工作领导小组。
- 1994年11月28日~12月1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1995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抑制通货膨胀,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好势头;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完善宏观管理体制;增加农业投入,确保农副产品供应,全面发展和繁荣农村经济;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管理和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
- 1994年11月2~4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企业改革是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
- 1994年11月2~6日  全国国有资产管理暨清产核资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制止国有资产流失。
- 1994年11月3日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确定国内百户企业进行试点,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经验。
- 1994年11月9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严格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
- 1994年12月12日  新华社报道:我国外贸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1994年1~11月已达2002.8亿美元。
- 1994年12月14日  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长江三峡工程正式开工。
- 1994年12月16~20日  全国经贸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1995年全国经贸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抓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加强国民经济运行综合协调。
- 1994年12月21~29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 1994年1月11日  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统一政策、放开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
- 1994年1月12~15日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1994年金融工作方针,继续整顿金融秩序,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严格控制信用总量,切实加强金融监管。
- 1994年1月14日  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发行10亿美元全球债券。这是中国政府发行的第一笔全球债券,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 1994年1月18~21日  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 1994年1月2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通知》指出:1994年,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必须进一步加强;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从严审批新开工项目,缩短建设战线;加强对项目审批工作的管理,搞好项目规划;加强资金源头控制,严格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管理;加强对资金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对在建项目进行普查和建立项目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和开发区建设的管理;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引导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投资宏观调控工作的领导。
- 1994年1月2日  国务院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适当降低小汽车进口关税税率,同时调整进口小汽车减免税政策。
- 1994年1月30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 1994年1月5~8日  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1994年的目标是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产品供应。
- 1994年1月6日  全国冶金工作会议在上海宝钢召开。
- 1994年2月25日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外资金融机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和监督外资金融机构的主管机关。外资金融机构的存款、放款利率及各种手续费率,由外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 1994年2月27日  国务院发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规定》指出,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由采矿权人缴纳。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应当及时全额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矿产资源补偿费纳人国家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体制,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 1994年2月28日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规定》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包括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标价签由专、兼职物价员或指定专人签章。
- 1994年2月28日~3月3日  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起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 1994年2月5~7日  我国引进外国资金、先进设备和技术建设的第一座大型核电站——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一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 1994年2月7日  新华社报道:为了简化和规范税制,推进分税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废止《集市交易税试行规定》等七个税收法规。
- 1994年3月10~22日  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1994年的经济工作,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推动技术进步,积极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控制通货膨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报告指出,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1994年3月12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印发〈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根据《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基本原则,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尽快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避免出现新的“汽车热”,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健康发展。
- 1994年3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实施“绿色证书工程”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把这项工程作为科技兴农的一项重大举措。
- 1994年3月23日  中共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1994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
- 1994年3月26日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细则》指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规划。全国矿产资源的分配和开发利用,应当兼顾当前和长远、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实行统一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
- 1994年3月2~5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
- 1994年3月5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全国物价大检查的通知》。检查的重点是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 1994年3月8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监审范围、调价备案与审核、对价格的引导与干预、对价格监审情况的检查和价格监审的实施等五个方面。
- 1994年4月10日  《人民日报》报道:我国电子行业最大的企业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近日正式成立。
- 1994年4月12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的通知》。《通知》指出,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是:不断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大力加强基础产业,努力缓解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加快发展支柱产业,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振兴;合理调整对外经济贸易结构,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新产品开发;继续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时,要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使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 1994年4月13日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开发银行。为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供应,开发银行1994年将发行650亿元的金融债券。
- 1994年4月15日  国务院发布《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家鼓励并扶持繁育、推广、使用畜禽良种和培育畜禽新品种。
- 1994年4月22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国有企业的产权属国家所有,严禁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
- 1994年4月28日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决定组建中国进出口银行。
- 1994年4月7日  新华社报道:经国务院批准,从1994年起我国对食盐实行专营,生产、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
- 1994年5月16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若干意见的请示》。
- 1994年5月18日  中国地产市场在北京成立,首届中国地产展示会也于同日在北京开幕。
- 1994年5月20~21日  北京知识产权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中国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 1994年5月28日  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 1994年5月5~12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
- 1994年6月21~24日  全国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从严监管金融机构,认真维护好金融秩序。
- 1994年6月23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局《关于1993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的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对照检查,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1994年6月24日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指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办理公司登记。
- 1994年6月28日~7月5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1993年国家决算的决议》和人事任免名单。
- 1994年6月8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1994年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要点》提出:本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一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二是深化财税、金融、外贸、外汇体制改革,初步确立新型宏观调控体系的基础构架。围绕这两个重点,配套推进价格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等其他方面的改革。
- 1994年7月16日  《人民日报》报道: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商业汇票的结算办法,近期先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和铁道等五个重点行业推广实施。
- 1994年7月4日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公布了第三批取消的收费项目。
- 1994年8月12~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座谈会在北戴河召开。会议指出,银行工作要继续加强宏观调控,严肃整顿金融秩序,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 1994年8月16日  《人民日报》报道:中国成为国际ISO9000正式成员。
- 1994年8月18日  国务院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条例》指出,基本农田保护应当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的方针。
- 1994年8月18~19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指出,改革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流通体制、加强宏观调控,整顿流通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
- 1994年8月23~25日  全国纺织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抓住机遇,限产压锭,调整结构,改组改造,提高水平,促进纺织业新发展。
- 1994年8月24~31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1994年8月29~31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棉花工作会议。
- 1994年8月4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指出,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向境外特定的、非特定的投资人募集股份,其股票可以在境外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或者其监督管理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境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达成谅解协议,对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募集股份并在境外上市及相关活动进行合作监督管理。
- 1994年9月14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1994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1994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大检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维护企业和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并同加强法制教育、狠抓增收节支、平抑市场物价、推进廉政建设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财税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和1994年财政预算任务的完成。
- 1994年9月19~21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从战略高度重视水利建设。
- 1994年9月25~28日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分四个部分:一是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二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三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四是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
- 1994年9月28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做好1994年度棉花购销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棉花市场和棉花价格,继续实行国家统一定价,由供销社统一经营。
- 1994年9月29日  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
- 1994年9月6日  国务院召开全国进一步加强物价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 1994年9月7日  国务院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抓紧清理企业欠税的紧急请示》。《请示》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抓紧清理欠税、圆满完成国家预算收入任务的重要意义;摸清企业拖欠税款的情况和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办法;整顿商品交易秩序,严格结算纪律;突出抓好重点欠税行业和重点欠税企业的问题;强化税收管理,坚持依法征税。